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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法院店头法庭调解了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
李某与王某丈夫张某系多年邻里好友,张某生前因资金周转困难,从原告李某处借款200000元。2020年12月27日,张某才就此借款事实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后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对方均以经济紧张为由推诿不付。2022年9月8日,张某病故。随后李某将张某的配偶王某诉至法院。
诉讼中,原告李某申请将张某已成年的子女张某A、张某B追加为被告,由三被告共同偿还张某生前200000元债务。黄陵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多方走访调查,查明张某生前财产仅有五间平房的一院住宅。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三被告系张某的合法继承人且对案涉借款均无异议,故应对张某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被告张某A、张某B自愿放弃继承张某遗产,故认为二被告在放弃遗产继承权利的同时也免除了债务承担。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被告王某愿以平房五间的一院住宅折抵原告李某的200000元借款,并愿协助原告李某办理该住宅相关手续。(李志勇 通讯员 葛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