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下午,禹州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3年全体(扩大)会议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中共禹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作用,协调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助推法治禹州(法治政府)建设,为许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禹州力量。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张永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副主任赵礼炜主持,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鲍士让,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李学磊,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分管副职参加了此次会议。
鲍士让首先传达《中共禹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李学磊领学《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效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和朱阁镇相关负责同志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典型发言。
张永杰强调,要思想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乡镇(街道)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躬身入局,亲自谋划、亲自过问、亲自督导,解难题破瓶颈、求突破。市直赋权部门要提升站位,主动作为,切实承担起传帮带作用,树牢全市行政执法“一盘棋”思想,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要执法规范到位。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工作推进时,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定期研判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各乡镇(街道)的统一调度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将“三项制度”贯彻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要监督协调到位。市司法局要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动态管理、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要联合党务政务督查中心建立督查机制,不定期以实地督导、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执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根据上报的情况,及时协调乡镇和街道之间或者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特别是对需要跨区域、跨部门解决的疑难执法问题予以研判,以召开现场推进会、点评会的形式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讯员:张昆仑 李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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