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村流动厨师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7日,禹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流动厨师、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全市流动厨师及26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等100余人参加培训会。
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占勋强调:要正视存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树牢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防控。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为聚餐提供原料、加工制作场所,是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厨师和帮厨为农村集体食物加工制作者,是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完善相关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农村集体聚餐人员一旦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首先得到信息的举办者、加工制作人员、食品安全信息员或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乡镇(街道)政府及市场监管局报告,对外发布信息由市政府统一实施,未经批准,乡镇(街道)政府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要强化教育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同时加强对农村聚餐工作督导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战套提出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摸清辖区流动厨师的基本情况,每年组织厨师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建立农村厨师档案,收集其操办聚餐活动的信息,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厨师,建立退出机制。协管员和信息员要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主动掌握辖区内举办聚餐情况,及时主动组织上门跟踪服务,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守牢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饮食安全。
会议传达并解读了《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着重从主体责任落实、备案管理、分类指导、前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张彦召着重讲解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从加工场所的选定、食材采购、食材加工、加工环境、食品留样及餐具洗消等。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集体聚餐管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提高农村流动厨师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为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奠定了基础、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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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王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