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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收集编辑: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在没有销售警用装备资质的情况下,四川巴中一男子许某在2014年至2020年期间,从成都进购执勤服、圆领短袖等警用物品,然后在其经营的门市内销售,从中获利2万元。
2019年10月,陈某利用三级警司警衔招摇撞骗被判刑。南江警方顺藤摸瓜,许某的非法售卖行为方才浮出水面。警方依法扣押了许某尚未销售的马褂、春秋执勤服等警用物品。许某接到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将非法获利予以退缴。
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志,且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违反国家主管机关对警服、警用标志的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许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较好,遂以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