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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潘梦羽
“感谢检察机关,企业经过合规整改,又恢复了正常运转,大家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近日,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电话回访时,被不起诉人张某感激地说。
4月1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1年10月,时任武汉市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涉嫌犯罪主动投案,公司因此多个项目停滞,一度陷入困境。2021年12月,梁子湖区检察院受理该案。
鉴于企业有强烈的合规整改意愿,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企业实际情况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审查评估,认为该案件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经上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该案纳入合规案件办理,梁子湖区检察院随即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程序。
为促进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梁子湖区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发出“量身定制”的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合规经营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机制、构建全流程合规风险监控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整改建议,引导企业以案为鉴,消除隐患,合法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张某表示将依照建议内容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一定吸取教训,增强法治意识,做到诚信守法。
梁子湖区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将持续通过能动履职、溯源治理,指导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做实企业合规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企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