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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日报收集编辑:周口日报
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危小禁
“林长+检察长”制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重点推进的一项创新机制。河南周口的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日前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辖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蓝”守护“古树绿”。
古树名木作为不可再生的珍稀生物资源,不仅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更是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化符号与记忆,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生态、文化、历史和景观价值。对古树名木疏于管理,不仅会使生态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也会对历史文化传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鹿邑县作为老子故里、道家思想的发源地,每棵古树名木都是历史的承载者。辖区内古树名木资源丰富,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在2022年8月~9月,实地调查该县10余个乡镇现存古树的生长状况及保护状况,调查发现:一些古树没有设置保护标牌,部分古树周围杂草丛生、柴草乱堆,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一些古树树身存在人为乱刻乱画现象;一些古树主干空洞腐朽,树枝缺少着力点,存在折断坠落危险。
该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此线索后,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并向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保护措施,对遭受人为、自然损伤的古树名木采取救助和复壮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养护责任落实到位。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县行政机关迅速成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开展古树名木情况调查工作。对该县境内现存古树名木进行逐株登记,详细填写树种、树龄、树高、树围等,统一编号建档,使每株古树名木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古树名木得到了有效保护。
编辑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