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深耕“生态警务” 守护赤水源头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赤水源镇。作为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工作的第一站,镇雄县公安机关近年来切实扛牢源头保护责任,深耕“生态警务”,守护赤水河源头。
镇雄县公安局优化党建引领机制,坚持“派出所+环食药侦”党支部结对共建,“派出所+乡镇站、所及村”党支部互助联建,构建“警长+河长”“公安+部门”的保护体系。联合开展巡护主题党日宣传活动,形成“党建+生态”交汇融合、双向提升的良好格局,做到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优化执法协作机制,积极与县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河长办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信息+”“互通+”“移送+”的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基础信息库。优化网格防控机制,全面落实两个“1+3”警务模式,一段水域和一片林区配备1名民警、1名义警、1名警务助理,实行一对一包联、分段管护。在赤水河源头设立公示牌6块,划分10张防控网、196个网格,推行警长与163名网格员“服务宣教联动、基础信息联采、矛盾纠纷联调、安全隐患联排、水域治安联治”的网格化保护模式。
镇雄县公安局构建“主防”管控网,围绕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及涉野生动植物私挖乱采滥捕乱杀等问题,结合“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要求,强化生态环境资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密织“群治”力量网,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组建义务巡逻队10支,增加无人机巡河、巡林频次,强化面上巡防、点上监控。延伸“攻坚”打击网,广辟信息收集渠道,加强源头治理,实现终端发力、末端见效。公开有奖举报制度,探索推行“互联网+”工作模式,广泛动员群众提供线索,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镇雄县公安局常态化组织民警辅警开展涉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学习,人人携带案件办理指引口袋书、个个配备专业指南册,形成以学促建、以练促学的良好氛围,提升了队伍专业素养。坚持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同行,采取1名社区民警+巡河员、护林员、义警、警务助理的“1+N”模式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走村串户开展普法宣传,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局面。坚持专项行动与常态打防、严打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增强打击、治理、宣传、保护的针对性,不断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守护一方”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已破获刑事案件6起。(记者马燕、通讯员马丽娟、王碧奎)
鄂温克:生态警务室为草原赋绿添彩
9月的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内碧波荡漾、苇草连天、候鸟成群,形成一道独具水韵生态的风景线。合营生态警务室的民警和“生态义警”来到美丽的辉河边,小心翼翼地将2只刚刚痊愈的白枕鹤幼雏放归大自然。
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呼伦贝尔草原,是以保护湿地、草甸草原、沙地樟子松生态系统及珍稀濒临鸟类为主的综合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破解牧区派出所基层基础薄弱、出警半径跨度大、多部门多头管理难题,今年初,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实施警务改革,在湿地中心成立合营生态警务室,汇集派出所、食药环侦、治安、交警等警种,并融合“警务室民警+嘎查网格员+‘生态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围绕“打防管控服”履行保护区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生态保护、侦查打击职能,牧区社会基层治理进一步延伸。
合营生态警务室与保护区建立了协作机制,20名保护区人员全部纳入“生态义警”队伍。老多是“生态义警”成员,也是一名有20年野外作业经验的保护区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阿斯日经常向老多“学艺”。“老多是巡防护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家里手。”阿斯日说。今年4月,师徒二人巡逻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幼年野狍,经过细心救助,小狍子很快痊愈。“这3个月和师父穿林越河,逐渐认识了鸿雁、草原雕、白头鹤等动物,还认识了多种野生药材,感觉守卫这片水域挺光荣的。”阿斯日指着清澈的辉河说。
每年4月至5月,大量珍稀鸟类迁移到保护区繁衍生息,一些违法人员趁机进入湿地拾捡大雁蛋、天鹅蛋,义警队伍配合民警24小时在保护区对非法捕捞、挖药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开展依法打击。合营生态警务室的工作日志上记录着半年多来救助的野生动物的名字,有西伯利亚狍、猎隼,还有大小雁、红嘴鸥等。
鄂温克旗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耿耀廷说,合营生态警务室辖区面积922平方公里,如果仅靠人防巡护远远不够,近年来公安局向科技要警力,逐步在保护区沿线公路等重要路段覆盖监控探头,实现了将原有保护区29个监控探头和外部沿线探头全部接入到合营生态警务室,建立了“人防+视频+无人机”的立体巡防体系,有效提升了巡护能力,破坏水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记者唐建权、通讯员董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