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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晚报收集编辑: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4月25日讯 4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东湖高新区法院科学城法庭庭长吴国阳做客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为网友解答知识产权疑问。
现场直播。记者杨涛 摄
如何知道自己转载、引用他人文章是否构成侵权?直播中,法官与网友就此进行了讨论。
有网友问,转载别人的文章,别人侵权了会连带我也构成侵权吗?法官告诉他,构成侵权。
有网友问,引用已发表论文数据、结论等内容是否会涉及侵权?法官答,需要标明出处作者,文章末尾加参考文献。
有网友问,撰写原创文章的时候,需引用其他已发表英文文章里面的图片,只针对调整图片颜色和大小,以及图片标注引用来源,是否涉及侵权?法官答复,引用已发表的图片,需经著作权人许可,否则有被控侵权的风险(例外情况见著作权法第24条)。
有网友问,文末写了类似“版权归原作者平台所有,仅用于学术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的内容,可以规避掉侵权吗?法官回复不能,需证明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即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的情形。
直播结束后,吴国阳法官将作为轮值法官继续留在专栏在线答疑两周。(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 陈木子)
【编辑:余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