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即:
①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②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③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④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⑤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10月12日,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弥城派出所民警在对某商务酒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在办理3名未成年人入住时,未按照旅馆业“四实”登记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要求进行登记报备,纵容未成年人通过住店方式在酒店抽烟饮酒、通宵玩网络游戏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存在安全隐患。
住宿经营者强制报告义务的落实,是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弥渡县公安局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如实登记的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置。采取定期+不定期、集中+突击、网上+网下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先后检查旅馆、宾馆、酒店140家,约谈32家,责令停业整顿12家,行政处罚18家,全力推进旅馆业场所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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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希望广大旅馆经营者严格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公安部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熟知、熟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和提醒。
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