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黄岛区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创新能动履职,采取“四个一”措施,主动凝聚各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力量,建立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相互融通的格局,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地落实,在全省首创建立司法全链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一是签署一份文件,构建全链条、协同式联动格局。在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全国妇联、全国关工委签署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开拓创新,积极开会牵头主导作用,与法院、教育、公安、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九家单位共同签署了《青岛市黄岛区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改变了以往各单位各自发力的局面,创新确立了以司法办案环节为落脚点,以各职能部门联合发力为抓手的贯穿式、连续性、全链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等五大保护相互融通。
二是共享一支队伍,以“司法+社会”专家志愿模式融入家庭保护。2021年3月,黄岛区检察院成立了“爱心护未”公益团队,是全省首支专门用于服务检察工作的专家志愿者队伍,针对司法与社会工作有所脱节、司法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的实际,黄岛区检察院不断加大培育孵化力度,目前已吸纳36名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医生、律师等专家志愿者,打造“司法+社会”的专家志愿模式,为检察工作中涉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力量支持。《实施办法》会签后,将该团队提供给其他政法机关等职能单位共用共享,由专家志愿者结合司法办案需要,协助司法机关制定个性化、类型化、全程式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依据《实施办法》应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制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记录表》,并随案移送。家庭教育指导师+办案人员+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三方参与模式,既使家庭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也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隐私。有效缓解社会力量参与经费保障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
三是共建一方基地,打造“同心圆”家庭教育指导品牌。为有效解决黄岛区(西海岸新区)地理面积大、各单位办公地点分散的现实问题,协商妇联将其24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共享,该24处家庭教育指导站分散在黄岛区(西海岸新区)各个辖区镇街,同心同力为各职能单位就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硬件基础。
四是创新一项机制,着力消除司法环节空白。《实施办法》明确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范围,除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终局性处理的涉罪未成年人外,还将公安、法院、司法局属于各自管辖范围和诉讼流程的如构成刑事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处于审判阶段的未成年被告人、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服刑未成年人以及因监护人家庭教育不到位导致发生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等均纳入家庭教育指导范围。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法机关的优势,创新全链条监督机制,对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消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空白。目前,按照该《实施办法》,由“爱心护未”公益团队对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38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45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