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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的决定公布,授予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59名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其中,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
陈祺,女,1982年1月出生,浙江桐庐人,中共党员,2007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公诉、未检、刑检等部门任职。从检十六年,陈祺始终扎根基层、坚守一线,怀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全情投入每一个岗位,用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点赞。
陈祺工作照。
坚守一线初心如炬,司法为民展温度。考虑到多次询问可能给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严重“次生伤害”,她在全国首创“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创造性地将一站式办案场所选址在医院,实现案件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工作一次完成,后该项机制实现全国推广。
陈祺先后获评“全国未检业务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国家级、省级荣誉11项,个人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其创设的“七色花”未检工作品牌被写入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陈祺工作照。
据悉,陈祺同志也是我市广大优秀检察官的代表和缩影。5年来,我市共有60个集体、151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现有全国、全省优秀办案团队4个,全国、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6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省级以上专业人才库人员69人。
甬派客户端记者 黄合 通讯员 蒋杰 周盼盼
实习编辑 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