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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收集编辑:成都日报锦观
“为学莫重于尊师”“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不论时代的发展如何日新月异,尊师重道都是最朴素的价值观,是永恒的为人操守。
今天是教师节,教师的哪些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教师又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这里给您献上一份教师节的限定“普法大礼包”,请查收!!!
*教师有哪些权利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怎么保护教师的权利呢?
保护教师合法权利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挪用,拦截和拖欠教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丁婕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