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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青融媒收集编辑:高青融媒
6月17日,一位被救助群众将印有“检察办案有温度 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高青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检察官一再表示真诚的感谢。
该群众系高青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被害人,此案中被害人张某某经营的店铺被盗,且店铺柜台和玻璃门遭到损坏,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犯罪人吝某某无任何赔偿能力,手机店因此面临倒闭破产风险。张某某系退役军人,以经营店铺为生,此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其父母患病,每年需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张某某家庭面临生活困难。经审查,张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在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后,高青县检察院依职权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张某某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改善家庭困境。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救助既“救当下”更“利长远”的作用,高青县检察院以被救助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资源,依托“府检联动平台”,协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发挥“齐救助”司法救助高青驿站职能,对被救助人家庭开展后续帮扶,持续关注张某某一家状况,最大限度促进退役军人个体经营业主恢复自主经营,缓解其生活压力。同时,出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配套制度,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统一,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提供长远的生活保障和司法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