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徐禛子 向玲
因销售过期食品,武汉市江夏区一超市被罚,该超市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引导涉案企业设置临时食品销售柜等方式,加强管理。“我们已经设置临期食品专柜,通过应用小程序提醒食品的临近日期,对于临期食品,及时提前打包退还厂家,杜绝过期食品的销售。”近日,该超市负责人杜某向承办法官反馈整改情况。
因销售过期食品,2023年4月1日,武汉江夏区一超市被处以行政处罚,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罚款50000元。该超市不服处罚决定,向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面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认真考量了超市负责人杜某的申辩意见和某行政机关的处罚依据,依法对案涉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查。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答疑,建议杜某通过设置临时食品销售柜等方式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也引导行政机关加强日常检查,通过更多柔性执法手段完成行政监督管理,让执法更有温度、更为民众所接纳。
为了解判决的实际效果和经营者的态度,承办法官判后前往超市开展回访。杜某表示,自己在收到判决书后已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整改,不仅设置了临期食品销售柜,还开发了微信小程序用于记录食品的日期、提醒到期下架。他已经主动缴纳了罚款,今后也会更加注重食品销售管理。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法治宣传等方式逐渐在监督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法治共识,让行政审判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对当事人的教育作用,让“审理一案、纠正一片”的效果更加显著。通过判后答疑、积极回访,既通过行政处罚对相对人起到威慑和教育作用、维护市场监管秩序,也推动企业改善管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未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