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涧西分局全链条打掉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名。该团伙使用犯罪新套路,通过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帮助境外上游诈骗犯罪分子“跑分”。
民警介绍,在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中,“跑分”是重要一环,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为不法分子代收款后再转到指定账户,其实质就是洗钱。
1 得不偿失:兼职赚外快被民警找上门
“有没有赚钱的门路?”去年12月,在涧西区居住的常某问朋友杨某的这句话,让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杨某说,他的一个朋友,在做U币(一种虚拟货币)取现工作,帮别人取钱,抽点赚佣金,如果还招人的话可以让常某去干。
过了两天,杨某联系常某称,朋友还招人,干活时需要带着自己的银行卡,每一万元可以提成两个点。
常某见到杨某介绍的人后,将银行卡给对方,对方通过手机将开户行、卡号、名字发送了出去。不久他的卡上就收到了1.96万元,对方通过ATM机取款后,给了常某360元佣金。
随后几天,常某用自己不同的银行卡跟着对方如此操作,共收款取款10余万元,累计获得佣金2460元。
12月15日,常某的一张银行卡收款比较多,他按对方要求到柜台上取款时,发现其银行卡被冻结。这时,他才开始担心,虽然不再做这份兼职,还是很快被民警找上门。
2 全链条打击:抓获41名犯罪团伙成员
今年1月,外地警方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一张涉案银行卡的开户人是常某。随后,该线索通过公安部被推送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
接到这条线索后,民警经过核查,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常某用自己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跑分”,金额达10余万元。
涧西分局天津路派出所副所长秦闯说,常某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卡农”,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为不法分子代收款后再转到指定账户,以此赚取佣金。
民警通过对常某银行流水的分析,锁定了其上线代理杨某,而杨某共发展了4名“卡农”。
“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研判、深挖、扩线,我们全面掌握了该犯罪团伙人员架构。”秦闯介绍,该犯罪团伙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专业化分工的一个分支,两名头目受境外犯罪集团指派回国后,招募了三级代理寻找“卡农”,在全国发展“卡农”数百人,专门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洗钱。
2月底,警方开始对该犯罪团伙收网,到3月初,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名,两名头目也落入法网,实现了全链条打击。
3 犯罪新套路:通过虚拟货币洗钱
涧西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郭东坡介绍,在调查中,他们发现,这起案件和此前通过银行卡层层转账转移赃款不同,犯罪分子“跑分”又有了新套路,通过买卖虚拟货币将赃款“洗白”。
闫某是两个头目之一。作案过程中,他将收到的“卡农”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姓名等信息发送给另一个头目陈某,陈某再把这些信息发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实施诈骗后,诈骗款项会被打入这些银行卡,最终由“卡农”取出。
取现后,陈某、闫某犯罪团伙共计扣除20%的提成,将剩余的钱通过不法渠道购买成U币,再将这些U币转到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手中。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收到后,会在当地将U币兑换成美元套现。
4 警方提醒:市民在求职、兼职时要擦亮眼睛
民警介绍,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一些诈骗团伙开始利用虚拟货币转移、“洗白”赃款,他们利用互联网平台或者线下渠道,招募社会人员,通过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货币“跑分”。
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警方提醒,“跑分”兼职是非法行为,虚拟货币也不是保护伞,广大市民在求职、兼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拒不参与,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警方举报。同时,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出借、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以及电话卡。
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宋健
来源:洛阳晚报2023年4月11日 第A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