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第二批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2号)及《东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东教字〔2022〕6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二批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对象
根据《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指导目录》,遴选对象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专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及取得培训许可的体育类公司可参照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科类项目不得引进校园。
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15日
(二)评审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4月上旬
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拟引入的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东营市有关部门颁发)。具备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三年内未有过被移除某一区域进入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经历。为非公益机构团体的,应具有两年(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训经验。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三)课程要求。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信誉要求。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规范办学,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年度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入校服务人员,应由所属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公益普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严禁入校商业夹带和商业宣传,入校培训机构及人员不得借机搞培训、招生宣传,不得诱导学生参与校外培训辅导、购买相关仪器器材或课程服务产品。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东营区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东营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当前企业公示信息
3.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为合格及以上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5.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6.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7.其他(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获奖情况等)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东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地址:东营区新区1号办公楼北楼328室,联系电话:0546-8202209。
2.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将各项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邮箱:dyqjjg@163.com。
3.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家评审。东营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择优选定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目录及培训项目。
(三)结果公布。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遴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经区教育局组织遴选审核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由学校研究并征求家长代表意见后选用,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并向区教育局备案后入校开展服务。鼓励各学校根据第三方储备情况提前征集家长代表意见,将校外引入课程纳入课后服务“课程超市”,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学生需求、组织接受报名。
(二)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三)学校每学期组织参与学生和家长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终止第三方机构进入该学校该课程项目的合作;非统一测评期间,30%以上学生和家长提出不满意的,学校书面责令第三方服务方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终止服务协议。
附件:《东营区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东营区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来源:东营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