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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网讯(王琳 记者 王可欣)去年以来,大兴安岭新林区把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新林建设的重要手段,准确把握工作重点,科学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开展督察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
注重目标导向,突出计划性。新林区紧紧围绕关于地纪委监委机关、地委依法治区办建立法治督查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措施、新林区2023年度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工作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保证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法治督察,实现专项督察和全面督察相结合,确保新林区法治建设任务有计划、按时序推进落实。
注重创新方式,突出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新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和纪委监委共同开展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实地督察前,各单位自查自纠,补短板强弱项;实地督察后,督促有问题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助推亮点打造。全面系统、客观准确梳理法治新林建设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精准找出短板不足、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为查漏补缺、整改提升提供精准指引。
注重督察重点,突出针对性。对照新林区2023年度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工作指引工作要求,与区纪委监委协作配合,邀请区人大、政协及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法治督察组,对20余家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工作。通过集中督察、互检互查内业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并现场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做到有方案、有指标、有标准,确保督出压力、督出责任、督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