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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都融媒收集编辑:雪都融媒
12月3日,布尔津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群众报警称,老板拖欠自己工钱,请民警帮助要回。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得知,老板刘某雇佣叶某从11月23日至11月30日共计8天时间在小区内施工,8天施工工钱共计5000元,因双方都是熟人,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在第8天一次付清工钱,待第8天到期后,老板刘某以叶某未干满全天为由不愿结清5000元工钱,表示只付4000元,叶某不愿意,因此两人之间产生纠纷。
民警先安抚双方情绪,细致地讲法理,做双方思想工作,又对双方分别进行耐心劝说与调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老板刘某同意将5000元支付给叶某,并在民警见证下向叶某微信支付了5000元。
通讯员 张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