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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收集编辑: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
近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被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局自2018年成立以来首次获此殊荣。荣誉的取得是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凝聚共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结果,标志着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核心,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不断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全局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高新区应急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体应急干部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下步,区应急管理分局将继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谱写新时代应急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