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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收集编辑: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黄星)“从法律层面来看,设置专门学校是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泉州市晋光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曾旭晴表示,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教育、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手段和现实需要。但从现实层面来看,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具有针对性的矫治教育机制尚未完全构建,专门学校建设数量不足,配套措施缺位,各职能部门协作联动不够顺畅,现有帮扶教育体系无法满足需要。
为此,曾旭晴建议,要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
一是成立专门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政法委牵头,教育、财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人员组成,建议由司法部门为主管单位,形成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保障专门学校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尤其是进一步构建专门学校运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专门学校的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专门学校发展模式,分层分类设置多样化、个性化的课程内容,加大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比重,推动文化知识学习与矫治教育相结合。同时,从未成年人的发展需求出发,增设职业体验课程,帮助其掌握职业技能,让他们能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