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极易诱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对于驾驶人来说,疲劳驾驶可以说是一年四季都不得不防的问题。10月以来,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事故预防作为工作核心,持续加大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曝光,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曝光
案例一:2023年10月27 日15时18分许,交警大队在老320国道黑油关路段处,对刘某伟驾驶的云LAXXX3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疲劳驾驶记录。
案例二:2023年10月27日 17时59分许,交警大队在沪瑞线3256公里600米(治超站)路段处,对赵某冰驾驶的赣CXXXX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疲劳驾驶记录。
案例三:2023年10月30日16时21分许,交警大队在沪瑞线3256公里500米路段处,对刘某华驾驶的云ALXXX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疲劳驾驶记录。
案例四:2023年10月31日10时50分许,交警大队在博南路K2+300米路段处,对王某关驾驶的云FXXXX5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疲劳驾驶记录。
民警分别对以上4名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要求停车休息,逐一向他们讲解了疲劳驾驶的隐患和危害,要求要自觉抵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为自己和家庭负责,为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同时依法对以上4名驾驶人刘某伟、赵某冰、刘某华、王某关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那么疲劳驾驶有哪些危害?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疲劳驾驶的危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 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会出现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 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永平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守法出行,切勿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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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