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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语文报社收集编辑:语文报社
东汉人董宣,字少平,因有令名,朝廷特意征召他到首都做了洛阳令。他上任后,嫉恶如仇, 对坏人毫不留情,虽被史家列入 “酷吏”之中,其实是一位忠正的清官。
据《后汉书·董宣传》载,董宣做洛阳令时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当时,湖阳公主的一个仆人, 仰仗主子的势力,在光天化日下杀了人,然后就跑到公主家里藏了起来。地方上的官吏想抓他却没有办法。后来,湖阳公主出门上街时,还让这个杀人者陪着出行,坐在公主车的右面。董宣闻讯,就在公主将要经过的夏门亭 等着。车子一到,董宣上去拦住, 抓过马缰,用刀指画着地面,高声数落公主的过失,并怒斥杀人的仆人,让他下车,顺势把他击杀了。
湖阳公主回到皇宫,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光武帝刘秀。光武帝大怒,召见董宣,想要把他杖毙。董宣叩头说:“我求陛下让我说句话再死。”光武帝答应了, 董宣说:“陛下功德无量,汉朝得以复兴,可是却纵容奴仆杀害好 人,这将如何治理天下呢?我无须劳烦圣上,就让我自杀好了。” 说罢,董宣就用头去撞柱子,撞 得血流满面。
光武帝急忙让宫中小宦官拉过董宣,还迫使他给公主叩头赔罪,董宣哪里肯!光武帝就让小宦官去按他的头,可董宣用手支着地,说什么也不把头低下去。公主一看这情景,对光武帝说:“文叔( 刘秀字) 当老百姓的时候,家里藏匿逃犯,官吏都不敢上门来搜捕;现在已经贵为天子,反倒不能制服一个小小的洛阳令吗?”光武帝苦笑道:“当皇帝可跟当老百姓不一样。”最终, 光武帝只好作罢,还称赞董宣为 “强项令”,并赏给他三十万枚铜 钱。董宣则把这些赏钱全都分给了他手下的官吏。
“强项令”,指不肯低头屈服 的“令”( 地方官) 。“项”,即脖子。 后来,人们就把像董宣那样的性格刚毅,不肯认输,敢于主持正义的官吏,称为“强项令”。
来源:《语文报▪八年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