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安市人民法院致力于建设“法律明白人”工作队伍,深入推进调解队伍基层化、调解领域精细化、调解过程本土化。
法官+“法律明白人”是“法”与“情”的刚柔结合,更是新形势下司法力量和社会力量的融合。“法律明白人”多数为老党员,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他们乐于参与法治实践,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具有人熟、地熟、事熟的天然优势,主动参与农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工作,他们在法官的协调下,积极参与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排查、劝导、化解工作,能够用群众认同的态度、认可的方式、接受的语言、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在大安市人民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杨某与姜某为同村村民,长期以来二人因相邻土地界定问题存在纠纷,时常发生口角,问题也从未得到有效解决。2023年10月份,杨某向法官寻求帮助,法官一面积极与两位当事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一面协同该村的“法律明白人”深入村中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双方的纠纷隐患由来已久,二人在一次共同饮酒聊天中因言语不和产生矛盾,土地纠纷只是因为个人关系僵化后衍生出的新矛盾。
法官和“法律明白人”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分别与二人进行面对面沟通,“邻里亲戚之间出现矛盾时,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法官和“法律明白人”的耐心调解下,两家人握手言和,互相作出让步,既解决了积存已久的个人恩怨,也重新厘清了土地界限,协调解决了土地纠纷问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下一步,大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渠道,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人民法院在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定分止争上的蓬勃力量和生动实践。
大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