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永康/文图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5月14日一大早,受援人郝某来到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进门就真诚的向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伸出援手,帮助我讨回工资款。”同时,受援人将一面印着“扶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鲜红锦旗递给工作人员,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22年,A公司(施工建设)承包了某工程,后将该工程分包给常某,常某又将其中两处工地分包给杨某,郝某受雇于杨某在这两处工地干活,约定日薪230元,由张某负责记录考勤。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7日,郝某累计工作72天。期间,杨某向郝某支付工资6145元,剩下10415元未付。郝某多次向杨某索要工资,但杨某一直推脱。
1万多元的血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带着心中的不甘,郝某在2024年3月11日到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郝某,认定其身份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且该案是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完全符合援助条件,遂指派办案认真负责、细致耐心的承通律师事务所杨慧娟律师承办该案件。
杨律师接受指派后,随即与受援人郝某取得联系,与郝某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全面了解案情来龙去脉。由于此案牵涉人数较多,分包、转包关系复杂,郝某自身提供的证据又比较单薄,杨慧娟律师耐心、细致地指导郝某收集与本案相关的各种证据,最终使得郝某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在此基础上,杨律师协助郝某到孟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将负责考勤的张某、直接雇主杨某、转包工程的常某、分包工程的A公司均列为被告,孟州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杨律师又据理力争,积极为受援人郝某争取权益,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孟州市人民法院判令直接雇佣郝某的杨某立即支付郝某工资10415元,承包方A公司对上述工资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