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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3月26日,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支持仲裁的一起孕期女职工调岗引起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经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女职工张某某怀孕期间,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就无故将张某某从公司管理岗调至需体力劳动的车间工作。张某某因保胎需要,并不同意这样的安排,就此引发劳动合同纠纷。张某某将该事件曝光至网络,迅速引起了舆论关注。于此同时,张某某不忘向妇联等部门寻求帮助。
3月22日,新北区检察院接到区妇联移交线索后,经第五检察部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安排民行、公益诉讼、控申三个办案组启动内部协同办案程序,通过实地走访、公开听证等实质性调查了解,分别从公益诉讼、支持仲裁、司法救助等方面协同履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过各办案组通力协作,仅用4天,张某某与企业就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年休假补偿等达成和解,并经仲裁部门调解结案。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保障了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与企业的诉讼负担,维护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来源:常州高新检察
编辑:张渊琪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