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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日报全媒体收集编辑:廊坊日报全媒体
近日,安次区法院成功调解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刘某和赵某系同村村民,赵某在本村经营一家小型加工厂,刘某在加工厂打工。工作期间,刘某被机器绞伤右臂,赵某垫付医疗费等费用20余万元。后刘某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刘某就伤残赔偿金问题与赵某未达成一致,将赵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后,决定尝试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多次到村内走访了解刘某受伤情况、家庭条件等状况,并邀请村“两委”协助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原被告双方各自责任的大小,一方面引导被告拿出诚恳态度,积极赔偿、努力与原告达成和解;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原告,向其阐明受伤事故主要是因其操作不当导致,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原告表示自身承担大部分损失,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1万元,被告表示愿意支付,并当场履行完毕。
(记者:李新苓 通讯员:卢国龙 计晓柳 编辑:张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