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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全市首个公共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工作机制建立

日期: 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生活中,未成年人走失的情况多有发生,尤其是公共场所人流量较为集中、复杂,因看护不当发生的失联、走失层出不穷。《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公共场所建立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进行了明确规定。

前期,溧阳市检察院干警通过实地调查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商场、超市、车站等地,发现各大公共场所在建立搜寻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方面存在不完善、不规范,机制运行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在未成年人防走失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溧阳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场所运营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多次磋商,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联合建立全市公共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最终形成了一套科学可行的搜寻流程。

为检验机制和预案的实际效果,近日,溧阳市检察院联合溧阳市交通运输局、溧阳市公安局在溧阳市汽车客运总站举办公共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实战演练活动。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俊,溧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勇华,溧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赵俊峰为此次演练致辞,并举行启动仪式。

活动中,溧阳市汽车客运总站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从未成年人走失后的求助受理、系统启动、语音播报、出入口管控、视频轨迹查询等七个方面开展具体搜寻工作。在流程有序运行下,汽车总站在接到未成年人走失求助信息5分钟内,搜寻到“走失”的未成年人,充分验证了相关安全警报机制和预案的成效。

这是常州市范围内首次建立并开展的公共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实战演练,深化了各职能部门对走失未成年人搜寻问题的认识,提升了搜寻能力,检验了搜寻效果,努力让未成年人及家长能够更加放心地出行,有效筑牢防范未成年人走失防护网,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孩子丢失,不让一个家庭落泪”。

来源:溧阳检察

编辑:张渊琪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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