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案子钱不多,但我们公司在济宁,来金乡找三个被告讨要过多次,费时间也牵扯精力,你们这么快帮着要回来了,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啊!感谢你们!”近日,济宁百家惠调料公司工作人员在拿到货款后高兴地对法官说道。
工作人员说的货款总计4550元,是被告某水产公司、单某和孙某从原告济宁百家惠调料公司处购买葡萄配料的配料款。济宁百家惠调料公司依约供货后,三被告以其他账务未算清为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金乡县人民法院。该案进入诉前调解平台后,驻庭调解员第一时间与三被告取得联系、询问情况,三被告认可购买了案涉货物,但称他们之间有其它的账务没有算清,不愿支付剩余款项。在理清了案情后,调解员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进行诉前调解,向三被告释明利害,很快三被告也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便立刻将货款转账给了原告。
原告收到货款后,撤回了起诉。后派工作人员将印有“维护民企利益、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了农产品法庭。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不管涉案标的额大小,农产品法庭审判团队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调解优先,便民利民”原则,充分发挥驻庭调解员作用,实现案件实质性化解。同时,积极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为群众办实事、办成事,才是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所以,我们在充分发挥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强化诉源治理,深化多元解纷,坚持审判专业化,尽最大可能化解各类农产品矛盾纠纷,切切实实保护好老百姓的‘菜篮子’‘和‘钱袋子’,为我县的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农产品法庭负责人靳慧云说。
济宁市金乡县是全国著名的“大蒜之乡”“圆葱之乡”“辣椒之乡”,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大蒜种植、培育、储藏加工、贸易流通、信息发布和价格形成五大中心。高效化解涉农产品交易纠纷对于推动农产品市场健康运行、促进产业稳步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金乡县人民法院结合金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于2020年5月在全省率先设立“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 集中处理全县范围内大蒜、辣椒、圆葱等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为更好的实现便民利民,2023年2月,农产品法庭新址迁至凯盛农产品物流园区。
经过三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共成功审理案件430余件,结案率达95.35%,涉及标的额1.3亿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360余起,为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服务农产品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农产品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扎根群众沃土,深植为民情怀,续写为民服务的新篇章。
记者:马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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