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2023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在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总结回顾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并对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赵明作讲话。市局消保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早谋划、广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培训工作,积极创建全域放心消费环境,全面营造宣传氛围,提升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要求,要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精准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运用多种手段精准开展业务指导,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业务水平;要营造丰富多彩的宣传氛围,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并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各种传播载体、“放心消费大讲堂”及“五进”活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知识和维权意识;要全领域创建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循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严格认定、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好、落实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理清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思路,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队伍能力,面对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新问题、新形势、新挑战,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强化联动协同,创新监管思路,加强队伍建设,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在心上。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发展壮大消费维权工作群防群治力量,营造消费维权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氛围;要全面履职尽责,抓消费维权工作之重点。消费维权工作是民生工程,通过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建“诚信运城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倡导“线下购物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加快“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培育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社会责任意识,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共治格局,全面释放消费活力,促推运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狠抓工作落实,让消费维权工作开花结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大消保”理念,构建政府主导、行政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发挥好局际联席会议机制和“三消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消费领域信用监管,加强消费领域综合执法,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社会共治、部门协作、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共建共治消费环境,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和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盐湖区、永济市、新绛县、闻喜县、垣曲县、芮城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后,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为期三天的培训会,培训会将围绕合同行政监管及案例分析、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条例及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