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近年来,惠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方面持续探索,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加强联动,移送拒执线索,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权益能够充分兑现。
2018年,因为一起借贷纠纷,叶某锋被判返还借款49000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叶某并未还钱,当时原告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之后由于无法执行到名下财产,终止了该次执行。2020年底,原告发现叶某锋名下一间正常经营的物流公司,法人代表变成了他的妻子,因此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 官 黄志平:"我们就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多次去寻找他,并发出通知叫他过来,通过他家属也打电话给他,但是他依然就当我们不存在一样,根本都没来过,我作为执行法官,我只是跟他通过电话,从来没见过他本人。"
一直以来,叶某锋拒不履行,转移名下财产,对于限制消费令等措施熟视无睹。鉴于叶某锋的种种行为,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这起案件移交到了当地公安机关。2022年3月,叶某锋被惠城区公安分局抓获。同年7月,惠城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叶某锋提起公诉。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审判员 马文星:"被执行人存在这种转移隐藏故意毁损财产,并且在我们法院处以拘留或者是罚款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这个判决裁定,在本案中叶某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且属于情节严重,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近年来,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探索,加大执行力度,敢用、善用拒执罪这一法律手段,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
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局长 钟志明:“我们特别是在去年,我们跟公安、检察三家就加强了在拒执方面的打击力度,加强了三方的联动,我们去年一共向惠城区公安分局移送了九条涉嫌拒执罪的线索,公安机关也及时地立案及时进入侦查,一共有三件案件是已经决定立案并且这三件案件立案之后,很快地就执行完毕了,而且同时这三个案件的当事人,也相应地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实上,这起案件中,叶某锋在2022年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之后,迫于压力,已经让家人凑钱,将这笔债务还清,不过,此时履行判决的行为并不能够抵消已经铸成的大错。
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局长 钟志明:“立案以后进行刑事侦查程序,当事人现有的案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了,可能会觉得我还清钱了,这个事情可能就了了,实际上不是,已经触犯了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触犯了拒执罪的构成要件,虽然履行完毕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是仍然要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所以希望当事人还是要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接下来,惠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还将继续探索,在加大执行强制措施力度的同时,引入更多善意执行理念,多层次多维度提升执行效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