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货车通行秩序,确保市区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对符合《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汽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公告要求的货运车辆,要及时办理临时通行证。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缓解市区的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延吉实际,今年4月15日,延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货运汽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对禁行进行部分调整。
核载10吨(含)以上载货汽车禁行时间和区域禁行时段为6:30-18:30,禁行区域为新民街、龙翔街以东,朝阳街、南岗街以西,南山路以北,延北路以南(除烟集街至公园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早、晚高峰期货运汽车禁行时段和区域禁行时间为6:30-8:30、16:30-18:30,禁行区域为新民街以东(不含),延铝街、南岗街以西,南山路以北,大兴路以南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
早、晚高峰期三轮车、农用车禁行时段和区域禁行时间为6:30-8:30、16:30-18:30,禁行区域:新民街以东(不含),延铝街、南岗街以西,南山路以北,大兴路以南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取消早、晚高峰期皮卡车(多用途货车)禁行规定。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邮政、市政、园林、环卫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单位以及救灾、工程抢险等重大民生通行需求,在禁行路段、时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汽车,可持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向市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凭核发的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厢式货车、轻型封闭式货车按货运汽车管理。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原标题:【通告】延吉市调整货运汽车限制通行措施!
来源:延边交通文艺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