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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日期: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收集编辑:中国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是有效保障流动人员异地就医权益、维护分级诊疗秩序的必要措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以来,备案管理为有效引导和规范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提供了重要支撑。近日,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区域内异地就医,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从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区域内“视同备案”政策的推出,深度推进了京津冀三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民生红利进一步释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我们一起来回顾异地就医备案不断便捷的历程。

一、为什么要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2016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正式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关于异地就医备案,文件明确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实行备案制度,是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体系的基础,是引导和规范跨省异地就医有序化的必要措施。之所以把备案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置条件,除了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外,主要是为了提高跨省就医的可靠性和成功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涉及的主要时间点有两个:一是办理入院登记;二是出院结算。办理入院登记是入门,此时患者的信息需要通过系统传回参保地确认,参保地确认后再传回医院,医院得到确认信息后完成直接结算病人的入院登记。办理出院结算是关键,此时患者信息和相关费用信息需要传回参保地计算待遇,再传回医院才能完成直接结算。建立事先的备案制度,可以提前完成参保人员身份认定、待遇类型确认、社保卡状态校验、异地就医政策告知等工作,将隐患在备案过程中尽量消除,能极大地提升直接结算的成功率。

二、异地就医备案是如何一步步便捷起来的

从2017年至今,国家层面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大致经历了4次优化和简化。

第一次,全面优化:2017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08号),对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进行了全面优化。一是扩大备案范围。将备案服务范围扩展到了城乡居民医保,将备案人员类别扩展到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二是精简备案手续。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明确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备案时不再填写医疗机构信息。

第二次,精准优化:2018年,为便利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国家医保局印发相关文件,明确通过“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的政策,加快推进两类人员备案全覆盖。明确允许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

第三次,持续优化:2019年12月,国家医保局推出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启动全国统一跨省异地就医快速备案服务试点,力推备案规范、便捷和高效;2020年5月,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从全国层面统一了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登记备案材料清单;2020年,探索自助备案试点,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异地就医患者可即时开通、即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其中大约有80%的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约20%的统筹地区提供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第四次,全面优化:2022年6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将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统一了备案的有效期等,异地就医备案更加规范和统一。2023年1月,发布了全新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及异地就医相关服务进行了全面升级,将最新政策的政策要求落到了实处。

除了国家层面的循序渐进的优化备案举措,各地也积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简化、优化和视同备案备案试点。

2019年8月,河北全面推行备案承诺制,实现网上即时备案;

2020年8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异地就医免备案第一刷在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和上海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同时实现;

2021年9月起,河北省实施省内无异地;

2021年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实现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就医免备案;

2022年1月1日起,甘肃推进“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22年7月起,四川泸州等地市和重庆市启动川渝地区跨省异地就医免备案试点;

2023年1月1日起,重庆市、贵州省全域及四川省4个统筹区、云南省6个统筹区启动异地就医住院区域内免备案试点;

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

此外,疫情期间,为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全国多地积极作为,推出了“视同备案”“邮件备案”“视频备案”等不见面备案服务。

三、京津冀区域视同备案为参保人带来哪些便利

为确保新举措顺利推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医保部门联合开展了系统改造、政策宣传等多项工作。其中,北京市开通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异地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截至2023年3月底,北京市18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津冀两地参保人员可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并直接结算。京津冀三地异地就医视同备案,将为京津冀三地群众异地工作、就医和养老提供更大便利。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区域参保人就医与购药的便利性。从京津冀地区异地就医患者的流向可见,河北患者大多流入京津地区就医。区域内异地就医视同备案,患者可以根据病情需要跨地区选择就诊医院,对于急性患者而言可以就近更快就医,从而提高治疗效率;对于慢性病需要长期用药的参保人,可以直接到当地定点医药机构刷码(卡)结算,就医购药更加便捷。

二是让区域参保人充分享受医疗资源。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医疗资源共享不断推进,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就医“一码通行”、医保联网结算等政策,极大提升了参保人的就医质量,推进医疗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三地参保人员医疗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

三是提高了区域跨省结算效率。京津冀三地异地就医视同备案后,三地参保人在就医地直接结算,“免垫资”“免报销”,降低了垫付压力,缩短结算周期,极大提高了参保人结算效率。

四是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待遇。以往部分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在定点互认以外医院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比在当地就医低。视同备案后,河北省所有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时,医保报销政策实行与在省内就医同标准、同待遇,不再降低报销比例,有效保障了患者的就医待遇。

四、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国家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备案服务规范便捷,信息化、大数据和监管水平的提升也为备案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异地就医备案不断便捷将是基本方向。

一是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不断优化。国家医保局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积极推行个人承诺制自助备案,取代传统的备案管理,异地就医患者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并可即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目前,自助备案服务地区数量不断增加。

二是医保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力推统一和规范,扎实推动全国医保“一盘棋”,推动药品目录全国统一;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医保编码贯标应用,实现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互认,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视同备案等政策制定提供了支撑;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移动支付、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等推广应用,能有效支持区域内异地就医结算等协同发展,真正做到“一码在手、服务全有”“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医保大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早在2019年,河北等省份就开发了大数据监测平台,动态追踪跨省外出就医情况和外省转入就医情况及备案人数走势等,能及时掌握异地就医人员流向、住院天数、费用情况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大数据分析能力不断强化,备案服务优化和区域视同备案推进的底气更加充足。

四是区域基金协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视同备案政策将极大地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减少手工报销数量,一方面,手工报销涉及的伪造票据材料、重复报销等风险将同步降低;另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可以转向异地就医协同监管等方面,实现工作内容的“腾笼换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异地就医区域协同管理、运行分析、基金监管等方面。跨省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机制建设、区域协作、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将不断健全。

综上,随着备案优化的持续推进,区域协同机制的完善,异地就医运行监测水平和监管能力的提升,区域内异地就医“视同备案”政策或将多点开花,惠及更多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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