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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楚晚报收集编辑:东楚晚报
2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更多有参保意愿的人参加医保,我市医保部门临时调整政策,7至10月缴费的参保人员,次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了。
正常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要自参保缴费的第四个月才能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政策调整后,对在2023年7-10月按规定缴纳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适当缩短待遇等待期,缴费的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对于2023年5-6月份已参保缴费且尚在待遇等待期的参保人员,统一从8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临时性政策将于今年11月份停止执行,此后未按期参保缴费,恢复原有的待遇等待期。
如果你之前错过了参保缴费,现在就可以抓紧办理了,缴费方式有两种,即注册登录湖北税务手机(“楚税通”)APP,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上缴纳医保费。或携带身份证、缴费单到各城区税务办税服务大厅,线下缴纳医保费。(记者 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