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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禹州市级作家协会会员
启 事
为促进我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积极发现文学人才,日前经禹州市作家协会研究,于近期决定发展一批禹州市级作协会员。
参照许昌市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结合实际,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由作家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员的发展与管理。
一、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申请者,应是禹州籍、或者长期在禹州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本会会员,须赞成本会章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从事文学创作申请者,在禹州市级(或以上)期刊或报纸公开发表本人原创文学作品不少于1篇,在微信公众号(个人号除外)发表不少于3篇。
二、申报的作品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禹州市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3、相关发表作品(复印)材料。
4、提供2张两寸证件照(1张直接贴在表格上,1张用于办理会员证)。
5《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yzlwf@163.com。
三、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0——6月20日份集中接受入会申请。
实行个人申请或会员推荐申请。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新会员评审范围。
四、审批、办理入会手续
市作协主席团审议批准,履行相关手续。秘书处通知其办理入会手续、缴纳会费,发放会员证。
望广大文学爱好者积极加入组织,积极参加文学培训与交流,深入生活,努力创作,不断提高文学业务与文学工作水平。
禹州市作家协会
2023年5月17日
来源:禹州市作家协会
编辑:马阳
责编:董州旭
值班主编:张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