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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威海人社发布收集编辑:威海人社发布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人/年,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3850元/人/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此项补贴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1.
办理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2.
办理流程
1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籍地或常住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
2
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
3
是否收费
不收费
4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户籍地或常住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
电话咨询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197196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5869086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8981866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7562353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
0631-5682099
经区科技创新局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0631-89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