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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
双方当事人婚后感情不合、积怨较深,本次已是第四次起诉,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意见分歧较大。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张志红考虑到沟通交流困难,调解和审理很难推进。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张志红邀请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全过程参与诉讼。庭审前,张志红详细了解了案情和双方诉求,明确了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准备了纸和笔,手语老师同步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张志红尽量放缓语速,确保手语老师能够准确翻译。经过充分调解,双方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调解意见,并向张志红竖起了大拇指。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为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临淄区法院充分考虑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需求,在办案场所准备了轮椅、拐杖、老花镜等必备物资,并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让他们在享受到高质量诉讼服务的同时,切身感受到法院人性化司法的温度。
来源:淄博临淄区人民法院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