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辉
把马路当赛场,害人又害己,社会危害极大,早已成社会公愤。不过,几日前的一个深夜,几名小青年在东昌路上超速赛车寻找激情的一幕再次出现,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狂飙”。
当日,笔者下夜班,已是凌晨时分,多数居民早已进入梦乡,夜深沉而寂静,温馨的灯光洒向地面,点缀着空旷的东昌路。突然,一阵刺耳的轰鸣声划破夜空,只见几辆摩托车穿过东昌路华山路路口,在机动车道上自西向东疾驰而来。冲在最前方的两辆摩托车车手一边按着喇叭,一边大声呼喊,“享受”着速度带来的刺激。此时,正在前方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发现狂飙摩托车后,马上右打方向盘避让,唯恐“惹祸上身”。
在聊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节点,一群年轻人深夜驾驶摩托车在城市主干道路东昌路上,以“兜风”为名风驰电掣寻找快感,只顾一时痛快,忽视生命安全的违法驾驶行为,真让人触目惊心。公安部相关测试数据显示,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时速达到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0%。这些科学的检测数据显示,把马路当赛场的飙车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飙车在法律上被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如果情节恶劣则构成危险驾驶罪。然而,将超速驾驶最高定性为“罪”的处罚,依然无法刹住一部分年轻人用“速度”换“刺激”的冲动。在网上搜索,因城市飙车所发生的交通惨案不胜枚举,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让人胆寒。飙车一时爽,出事两行泪。轻率地飙车行为,虽能带来短暂的“速度与激情”,但危害的却是公共道路安全,让正常出行的市民苦不堪言。一旦酿成事故,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痛苦。
当前,在聊城城区,组团飙车的行为绝对个案,给文明城市抹了黑,令广大市民深恶痛绝。交警部门应根据飙车违法行为出现的规律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合理调整警力,因地制宜,加大对飙车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的交通管控。公安机关也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配合交警部门对组织、实施飙车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