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梯撬动“大民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是顺应人口老龄化需求,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人大代表如何帮助居民实现幸福生活“一键直达”?加装电梯良策又如何通过一条条议案建议传递出去?全国地级市中首部适用全市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背后究竟有哪些故事?在黄石,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能一一找到。
“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
“低层住户房屋采光问题怎么解决,如何顺利筹集到加装电梯资金,大家都来说一说。”11月22日上午,黄石港区亚光社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调研座谈会召开。
在社区二楼会议室里,人大代表、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和居民代表、设计单位、施工方负责人坐到了一起,面对面共谋良策,探寻社区加装电梯最优方案,力求从根源上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存在的“顽疾”。
亚光社区成立于1997年,49栋居民楼中曾经有48栋没有加装电梯。随着常住居民年龄增长,住在高楼层的老人们觉得上下楼很不方便。
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牵动着人大代表的心。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以开展进企业促发展、进乡村促振兴、进社区促创文的“三进三促”代表行动为抓手,深入亚光等社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居民面对面交流意见,收集民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调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为助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贡献人大力量。截至目前,亚光社区已完成加装电梯53部,安装率过半,被黄石确立为4个加装电梯示范点之一。
在加装电梯示范点带动下,黄石既有住宅掀起了一股加装电梯热潮。数据显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以来,黄石港区共审批264部电梯,已竣工验收185部,在建电梯69部;西塞山区共审批86部电梯,已竣工验收57部,在建电梯22部;下陆区共审批47部电梯,已竣工验收24部,在建电梯13部;开发区·铁山区共审批8部电梯,已竣工验收3部,在建电梯5部。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让居民尽享“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
“从1楼到6楼,共126级台阶,我是数着过来的。”在单元楼加装电梯之前,楼道里每一级台阶都是拦在亚光社区宏维湖滨花园小区老人赵川面前的坎。因为上下楼不便,住在6楼的他只能选择少出门。
如今,赵川所居住的楼栋也装上了电梯。只要有空,他便会按下电梯按钮,出门与社区里的老朋友相聚。“电梯改变了我的出行方式,让幸福生活触手可及。”
截至目前,黄石城区范围内共审批加装电梯405部,已竣工验收269部,在建电梯109部。
人大代表为群众鼓与呼
黄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驶入“快车道”背后,是老旧小区“银发族”的普遍期盼和肢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迫切需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和特殊群体的刚性需求,居民上下楼困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生活品质。近年来,为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人大代表一直用心用情为群众鼓与呼 。
2018年,市人大代表黄东辉在当年全市两会上提出《关于对老旧高层楼房安装电梯的建议》。
2019年,张卫平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合提出《关于切实支持鼓励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议案》。
2020年,市人大代表刘钢提出《关于加强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施工阶段质量和安全监管的建议》。
2021年,市人大代表张瑾提出《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
每条建议和每项议案,传递的是百姓心声。2017年至今,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11件涉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议案建议。这些代表议案建议针对性强,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高度一致,与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完整居住社区”的工作要求十分契合,与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方向不谋而合。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每年主任会议都将此类议案建议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督办件,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市人大城环委对口督办,并通过分类综合评价、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倒逼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办理力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程超介绍:“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加装电梯指导政策持续调整优化,切实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具体问题的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在资金筹集上,黄石拿出“真金白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奖补。从最初提出“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到“每部电梯按照每层5千元但最多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再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按照每部1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指导意见字里行间的改变,足以表明这座城市全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决心。
加装电梯有法治保障
“现在对这个条例进行表决。”10月23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40名参会代表按下手中的表决器,开始对《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建议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表决。
2分钟后,表决结果出现在会议室电子显示屏上:赞成40票,反对、弃权0票,结果为通过。
“这是全国地级市中,首部适用全市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蔡维说,虽然市政府先后三次制定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但是因其缺乏约束性,所以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遇到意见统一难、资金筹集难、建设监管难和后期维护难等突出问题。“因此,通过地方立法总结实践中的成功做法,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推进全市加装电梯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立法工作,先后6次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条例》草案,3次向市委汇报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并按市委反馈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在法规中的重要条款上,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意见,并就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框架结构、制度设计等问题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反复协商、充分研究,对《条例》开展了41轮次完善修改。
为使法规真正成为人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居民小区调研座谈的基础上,精心制作了线上小程序,发动全市近3000户居民填写调查问卷,让意见建议同步直达立法工作专班。与此同时,一本又一本印制的法规草案文本也发送至全市人大代表手中,向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丰富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
从《条例》内容看,法规具有鲜明特色,力求务实管用。在解决加装电梯意见统一难问题上,《条例》强调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理念,建立多方参与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在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方面,注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衔接,倡导与邻为善、敬老助残等传统美德。
为切实解决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难题,《条例》也给出了不少“硬招”“实招”。比如,为提高加装电梯审批效率,《条例》明确建立联合审查制度,简化申报程序;为降低加装电梯建设和维护成本,《条例》倡导使用集中带量采购土建施工、电梯安装、工程监理等做法;为提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效率,《条例》倡导探索成片连片加装、统一维护保养等做法;为加快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条例》还专门设立了社会资本参与、管线迁改、金融保险支持等多个鼓励性条款……
9月28日,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立法评估会议上,专家们一致认为《条例(草案)》具备地方性法规的内容要素,总体结构严谨,内在逻辑明晰,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据了解,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预计12月公布,2024年2月正式实施。(记者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