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制定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及其防治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山东省统一部署,目前日照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已完成名录库定库工作,共计417家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围。下一步,正式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及审核等工作。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对数据填报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要做到依法依规填报
填报单位在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直报的数据是各项数据的源头,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填报制度,了解《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等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若存在以上行为,将依法处理。各单位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要做到各项数据来源清晰,有支撑材料,不错填、漏填。
二、填报过程注意事项
(一)获取培训材料:
填报前,请在以下链接下载生态环境统计培训材料并认真学习:
https://www.alipan.com/s/fQ94x2uMLvN
提取码:58hx。
培训材料也可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获取。
(二)填报步骤:
(1)正式填报前,准备好与生态环境统计相关的档案材料(参考附件2、3);
(2)使用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
登录网址为:http://114.251.10.129/htqy
(3)检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按照报表顺序逐一填报有关数据;
(4)核对所填报数据准确性,无误后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5)完成数据审核后上报;
(6)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四)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填报过程中,要记录好数据的来源依据,并将有关支撑材料(参考附件2、3)存档备查。
(五)本年度重点注意事项提醒:
1.相较往年度,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略有不同。
对于工业源:增加工业固体物料堆场、火炬、沥青道路铺装、储油库的VOCs污染排放统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指南,增加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个分类,优化指标定义;对工业重点调查单位调查表和机组/燃气轮机、水泥、焦化、烧结/球团等重点行业调查表格进行微调等。
对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收水范围,包括处理城区(市辖区内街道范围)污水、处理县城污水、处理镇区(区县下面的独立镇)污水;核算环节中BOD的进、出口浓度变为必填项;污泥产生量以压滤后的湿污泥量计等。
2.生态环境统计直报系统中各专表必须在首页中勾选“是”后才能导入并填报。直报系统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自动匹配需填报的专表,在此基础上,若企业有其他专表需要填报,请在“基101表”中勾选“是”后导入并填报。针对未自动匹配需要填报专表的行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务必谨慎勾选“否”,防止漏填有关信息导致最终核算的排放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3.污染物核算环节以排放口为单位进行,点击“核算”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报的排放口信息,若还有其他排放口,需手动添加并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有排放口都进行核算。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对照排污许可证中排放口信息逐一核实填报,防止漏填排放口和有关污染物。
4.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数据单位错误(仔细核对)、指标填报不完整、排放口填报不全、核算方法选用不规范、监测数据使用不规范、系数选取不规范、活动水平不合理、核算过程中计算错误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核算每一项污染物数据,防止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不符。
日照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县分局均设立服务热线,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登录界面
来源:生态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