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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村新报收集编辑:农村新报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马天意、通讯员董家圣)11月5日,《湖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印发,提出: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修复退化湿地10万亩以上,新增国家(国际)重要湿地3至5处,新增省级重要湿地3至5处,完成小微湿地示范建设30处以上;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持续稳定,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增强、储碳固碳能力稳定提高,湿地监测体系更加完善,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湖北省成为全国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
省林业局介绍,《规划》从监测、分级、修复、国际交流等方面明确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落实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系统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七项重点任务。
湖北湿地资源丰富。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全省湿地总面积约为174.6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4%,形成了以长江、汉江、清江为骨架,河港交错、湖库交融、完整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218个,完成退化湿地修复0.7万公顷,新增湿地0.5万公顷,湿地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