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满足群众需求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近日,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带着案卷、拿着国徽,将庭审现场搬到了黄河岸边的木头峪镇木头峪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破坏黄河生态案件。
3名被告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明知砂石是他人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所得,仍进行收购,此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针对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此之前,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以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该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两起非法采矿案。被告人贺某某、张某某明知在禁采期的情况下,在黄河滩挖掘河砂出售,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过程中,众多村民通过在现场旁听,近距离了解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让庭审现场成为了鲜活生动的普法课堂,用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一次阳光司法变成一场普法教育。
现场参与旁听的木头峪镇党委书记马峰强表示:“此次审判把法庭设置在木头峪,充分发挥了‘巡回审理+普法教育’高效便捷的优势,也为群众上了一堂面对面的法治公开课,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性,以接地气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用强有力的司法手段守护了村落绿水青山,切实彰显了以案释法的警示作用。”
案件审理后,佳县法院以此活动为契机,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挂拉宣传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织密普法“点线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入脑入心,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把法的温情送到群众心头,助力法院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高效开展。
“我们将把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下一步将通过下沉审判力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司法为民之路延伸的更长、更广、更远。”佳县法院院长李江说。
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