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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黄河保护法》将于4月1日生效实施,为学习宣传贯彻该法律,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3月7日,菏泽两级法院与河务部门联合开展的“凝聚‘菏’力 法护黄河”黄河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在东明举行。菏泽中院副院长顿文英,菏泽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文华,东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继亮,东明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边一飞及沿黄河各县区法院、河务局和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仪式由李继亮主持。
启动仪式上,顿文英宣读《“凝聚‘菏’力 法护黄河”黄河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及具体要求,并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孙文华发出“同饮一河水 共护母亲河”黄河保护倡议,与会人员参加倡议签名;沿黄基层法院代表李继亮、县区河务局代表边一飞、长兴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中泉先后结合部门实际就做好黄河保护工作表态发言。同时,当天还举行了“黄河浮桥增殖放流”和“黄河大堤植树添绿”活动,向群众发放黄河保护法宣传手册。
李继亮表示,东明县作为黄河入鲁第一县,法院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责任重大,也大有可为。东明法院及时出台服务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水平。加强与黄河河务部门之间的联动,聚法治合力,推进“河地融合”走向深入,共同守护长久安澜。
下一步,东明法院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强自觉,为母亲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服务和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交好“东明法院答卷”。
来源:东明县人民法院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