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孙茁
段某电梯内吸烟,杨某劝阻未果,后心脏病发作猝死,责任该如何认定?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与您共同分析解读。
段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医生杨某进行劝阻,二人发生言语争执,走出电梯后,仍有言语争执,被物业人员劝阻,杨某离开。段某情绪激动,因心脏病发作猝死,段某家属起诉杨某赔偿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劝阻行为目的合法,劝阻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段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