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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淄公安收集编辑:临淄公安
草木冒出新绿
百花有序开放
一切生命都在生长
但总有一些目光短浅的不法分子
为了个人利益
肆意破坏生态
抓捕野生动物
最终因触犯法律受到严惩
5月21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金岭派出所民警在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摸排工作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某村村民刘某某、刘某两人涉嫌非法猎捕野生鸟类。
民警立即赶到刘某某、刘某家附近展开秘密侦查,通过其家院门门缝看到院门里面和院子南边棚子下面挂着约三、四十个鸟笼子,盛着大约一百多只野生鸟类。同时,在其家院子西墙外的梧桐树上发现了两根用来挑鸟笼子捕鸟的挑杆,民警立即拍照固定证据。
5月22日上午,分局森警大队、金岭派出所民警一起赶到刘某某、刘某家中,当场查获两人用挂鸟笼非法猎捕的腊嘴、绣眼、金翅雀等16类国家保护的野生鸟类共158只,在其家冰箱内查获非法猎捕的白头翁死体196只,并缴获捕鸟笼48个、挑杆2根。刘某某、刘某对其利用挂鸟笼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某、刘某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野生鸟类已全部放飞。
想养鸟
不是架网捕鸟的借口
喜欢鸟
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切记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在非法捕鸟者的身后
还有警察蜀黍的严防死守
警方提醒:
警方提示一俗话说:“小满雀来全”,当前正是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犯罪高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