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聚焦组织引领、队伍建设、尽职履责等重要环节,狠抓重点,紧盯关键,多方发力,激发公职律师“参谋员”“护航员”“宣传员”职能作用,推动公职律师事业迈上新台阶。
打好“组织引领牌”
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
高位谋划部署。印发《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通知》,明确设立公职律师的重要意义、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确保公职律师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章可循。将公职律师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每季度实行调度,在全县形成全员发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强化示范带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表达申请意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腰站镇的班子成员带头提起公职律师申请,自上而下“领跑”全县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公职人员以通过法考、申请公职律师为荣,带动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加强督促指导。针对公职律师工作推动中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通报工作情况,让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上“黄榜”,督促其破题上路、迎头赶上。针对个别单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点对点印发工作提醒函传导压力,实行司法局班子成员帮包制度,推动相关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应申尽申。用好考核“指挥棒”,将公职律师工作纳入平原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引领公职律师工作抓落实、寻突破、上台阶。截至目前,平原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单位网上备案率达到100%,2023年公职律师队伍在原有10人的基础上新增12人,人数翻番,2024年新增后备人员8人。
▲开展优秀公职律师年度评选活动
打好“队伍建设牌”
推动公职律师蓄势赋能
强化公职律师培育储备。每年分两次对全县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与全县执法人员库对接,掌握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情况;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指派专人定期指导跟进持证人员工作进度,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符合要求后,立即指导申请公职律师,精准发力,持续督促,确保各单位公职律师“能设尽设”。
提升公职律师专业素养。组织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共同开展宣誓、党史党纪专题学习等活动,把牢公职律师政治方向。组织公职律师参加省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线上线下培训班,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等行政实务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有代表性的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提高公职律师实战经验,为护航党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参考和案例。
完善公职律师保障机制。县内2名公职律师参加德州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专门委员会,参与保障公职律师会员权利。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研讨、案卷评查等活动,听取公职律师心声,优化保障机制。开展优秀公职律师年度评选活动,让优秀公职律师上台领奖、典型发言,树立公职律师良好形象。
▲公职律师参加集体宣誓活动
打好“履职尽责牌”
激发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资源共享。制定《平原县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县级公职律师库,推行“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共享机制,形成“单位申请、司法局指派、三方衔接、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行机制,鼓励、引导尚未设立公职律师的单位通过共享机制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去年以来,各单位共享公职律师16次,涉及案卷评查、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等各领域,实现了“1+1大于2”的资源整合效应。
全面参与。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将公职律师参与县政府、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作为文件制发必经程序,从制度层面保障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复议应诉、常务会议题、合同审查中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去年以来,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法治审核工作21件,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16次,开展校园欺凌、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教育等21次,开展进企“法治体检”活动15次,参与复议应诉案件70余件。
正向激励。指导各单位明确公职律师管理部门,出台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将公职律师参与法治工作作为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重要参考指标,支持公职律师参与重点工作实践,提供活动经费保障,提升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推动公职律师事业健康高效发展。
▲组织公职律师参加行政案件庭审观摩
(德州政法)
责编: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