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7号省河湖长令相关具体情况,号召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参与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创建。
第7号省河湖长令分别制定了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提出流域规划制定、河湖岸线管护、河湖水质提升、河湖文化建设、河湖生境营造共五大内容、20余项任务。其中特别提到:河湖流域规划共谋,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落实“一河(湖)一策”,协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远期目标是努力实现“五个全面”,在全省各级河湖长带领下,推动全省河湖面貌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全面提升、河湖生态全面修复、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增强、群众对河湖环境满意度全面提高,逐步将全省河湖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荆楚幸福河湖。
近期目标是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九个一”的任务,即省级印发一个“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一个“幸福河湖成效评价体系”、建立一项“幸福河湖建设激励机制”。各市县区要出台一套“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成果”、建设一个本级“幸福河湖试点”、形成一套“幸福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整治一批“小微水体”、建成一个“幸福河湖生态示范村湾(社区)”、建立一套“河湖管护村规民约”。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介绍:“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我省每年出台一个省河湖长令,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稳步提升,第7号省河湖长令将继续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构建以河湖为轴线的高质量发展空间,将荆楚河湖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近年来,湖北积极推进河湖健康评价,于2021年出台地方标准《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导则》,并结合一河(湖)一策编制,部署开展了19个省级和32个市县级河湖健康评价。2023年拟完成全省一半以上河湖的健康评价,“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为幸福河湖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湖北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陈学福表示,幸福河湖除了关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自然属性提升外,更加侧重人与河湖和谐共生关系,强调人对河湖的主观感受,我们将初步计划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幸福河湖创建的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幸福河湖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在明年4月份左右,完成省、市、县第一批幸福河湖认定。
融媒体记者:余军 张亚晖 杨颖
编辑:张迎 吕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