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深港融合发展,促进深港两地青少年法治交流,特别是增进香港青少年对祖国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和认同,激发爱国情怀,近日,由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牵头、联合罗湖区委统战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罗湖区人民法院、罗湖区教育局和团区委等单位,与香港教育局、新界校长会等单位搭建平台,率先推出“法治罗湖行”深港青少年法治交流活动品牌。
该品牌活动主要是整合罗湖区法治资源,围绕罗湖区深港融合发展,以“法”为桥走进司法机关、研学律师事务所和法治教育基地,开展观摩庭审、法治讲座、法律沙龙等活动,后续还会不断拓展多样的活动形式。罗湖区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完善的方案,建立深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磋商,实行菜单式的服务,打造两地青少年法治交流制度化、体系化的品牌。
2月2日,香港立法会议员郭玲丽、香港教育局质素保证分部总主任李丽萍带领香港新界校友会爱国爱港校长团体共29人,到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大厦参加了“法治罗湖行”深港青少年法治交流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宣布了今后的法治交流研学路线,校长代表团表示回港后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各校轮流组织青少年来深开展法治交流活动。
香港教育界校长代表团首站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大陆司法体系情况介绍和未来法治交流活动计划介绍,与会校长代表就未来合作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将加强与内地教育机构的紧密合作,促进深港法治教育的交流与融合,借助法治交流活动增强深港教师间的法治教育合作,也借助建立姊妹学校的平台增加深港学校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校长代表团还来到罗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听取了内地法院机构设置、司法职能和诉讼服务情况介绍。代表团成员饶有兴致地通过人机交互亲身体验“智慧法院”带来的便捷高效。罗湖区人民法院为代表团介绍了青少年权益保障情况,让代表团感受到内地司法为民的“温度”。
罗湖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深化和丰富深港青少年“法治罗湖行”品牌内容,创新和拓展法治交流形式,以香港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主要群体,搭建法治交流平台,共建深港融合发展活动品牌。
文/图:司新宣、罗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