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融媒·智慧博兴讯 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涉企犯罪诉源治理与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0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博兴县人民法院、博兴县公安局、博兴县司法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侦、诉、审全流程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泥燕玲,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明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兆东,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郭振春参加会议。
《协作机制》将企业合规从检察环节前移至侦查环节、后延至审判环节,通过三个环节合规结果互认,有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治体检、社会调查职能,构建刑事诉讼全流程合规衔接机制。
座谈会上,泥燕玲副检察长就落实好《协作机制》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切实担负起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的政治责任;二是能动履职再创新,切实担负起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的检察责任;三是工作任务再落实,切实担负起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的组织责任。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郭振春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单位一要聚焦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二要聚焦痛点堵点问题,加强合规指导力度;三要聚焦清单合规事项,加强问题破解力度。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兆东宣读了《协作机制》。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明香作总结发言,强调公检法司要持续加强企业合规工作全流程协作,一是重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充分认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重大意义;二是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发挥法院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的能动作用;三是强化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序开展。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安学主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军、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卞孟蕊、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孙奉祥、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管理股股长刘伟等参加会议。
通讯员:林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