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文/毕研华 图/杨忠奎
据合肥铁路公安处通报,8月15日22时40分许,刘某某(男,33岁)持K1438次列车无座车票从杭州站上车后,霸占7车42座座位,拒绝让出。乘警巡逻中发现刘某某霸座后,责令其让座,刘某某拒不配合,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从2018年8月,因为在高铁列车上霸占一位女士的座位而被网友戏称为“高铁霸座男”的孙某,到这次杭州站上车霸座的刘某某,近年来,高铁上霸座现象不断出现,“霸座女”“霸座男”“霸座博士”“霸座大妈”“霸座大爷”屡屡成为舆论热点。列车速度变快了,但很多人的公共意识和规则意识却没有跟上。从不断曝出的霸座事件中不难发现,霸座者并非不知道乘坐高铁要对号入座,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乘坐高铁、飞机要对号入座已经成为社会常识。而这些霸座者中不乏高学历者,即使是老年人有乘务人员和其他旅客的劝说也应该知道要对号入座。他们不是不懂,而是明知故犯,这背后凸显的是对规则的漠视、对秩序的破坏。
屡屡发生这种蛮不讲理的高铁霸座事件,说到底是对霸座者的惩戒力度不够,霸座付出的成本太低。今年7月25日江苏盐城霸座老夫妻被要求让出座位,两位老人不但对乘务人员和其他乘客的劝说置之不理,还理直气壮地辱骂两女生不要脸,乘务员也无可奈何,只能带着两位姑娘去餐车就坐了事。2018年8月高铁“霸座男”博士研究生孙某,被处以罚款200元及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180天。200元的罚款不值一提,180天的火车禁坐对于不常坐火车的人来说也并不是大事。《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拘留并未实施在霸座者身上,乘警也没有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成本之低让后来的霸座者肆无忌惮。
我国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有的霸座者,无视劝说、撒泼耍赖甚至对他人拳脚相加,造成恶劣影响,可以说霸座既是侵占别人权益的道德问题,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问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等惩戒。
社会文明的形成除了依靠个人自律,更要靠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不遵守规则就要付出代价,是督促人们遵守规则的重要动力。解决高铁霸座问题,除了舆论道德上谴责,更要加大对霸座者的惩戒力度,事实证明,让制度长牙齿、让执法有力量,才能更好地唤醒人们的规则意识。文明不仅是倡导、教育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执法部门要敢于亮剑、加强执法,通过外部的制度、约束和压力形成涵养文明的合力,推动社会文明水平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