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弹性化的社会治理机制逐步完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下的社会动员为其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性基础与动力。“多元主体”表现为“党和政府的单一式主体”向“政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志愿团体”等复合式主体的转型,“协同共治”体现为由“党和政府主导型对社会力量的被动式组织动员”向“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的主动式动员”的转型。
一、共同富裕的内涵要义与协同动员的主体演变
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共同富裕事关民生福祉与人民的生活水平,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谁来动员?”和“动员谁?”是社会动员的基本问题,社会动员主体的演变,同“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变紧密关联,呈现出“单一型”到“一核多元型”的变化特征。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动员史,中国共产党始终是社会动员的“中心性领导型”主体,政府是具体的“行政性主导型”的执行主体,诸如社会组织、企业、志愿团体在内的社会力量逐步演变为“伙伴性参与型”主体,形成了“一核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政党整合型治理格局。伴随着“全能国家退场”和“全能社会进场”漫长的拉锯式论战,社会力量得以发展壮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时代(2012年至今),“一核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逐步健全。社会力量由被动式的被动员主体逐步演变为了主动参与的伙伴性参与型主体,政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主体主动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
二、治理主体多元化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组织保障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与脱贫攻坚密不可分,推进共同富裕的主体从党和政府逐渐转变为党和政府、社会、市场以及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等多元主体协同动员共治。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推进共同富裕集中于扶贫工作,这个时期,党和政府是一元化的核心式主体,主要表现为:发展基础设施,大力扫盲,普及小学教育,建立农村医疗机构,建立“五保户”和“储备粮食”等。尽管在这个时期,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却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的贫穷现状。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单纯的政府补助对于贫困区域的帮助十分有限,因此,在这个时期,人们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也没有将社会力量纳入到大范围的减贫工作之中。近年来,在扶贫领域,企业参与扶贫,既有以慈善为本的道义支持,也有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本的社会责任感。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下,全社会的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包括“对口支援”“全国总工会”“万人工培计划”,共青团“希望工程”,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呈现出多元主体的趋势,集中体现为精准扶贫,以及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型发展。这一阶段,既促进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又促进了扶贫工作向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的发展。多方主体积极主动参与贫困治理。“要想脱贫,不仅要靠贫穷的地方,更要靠整个社会。”“众志成城,泰山移。”中国的扶贫工作既强调了党的领导、政府的职能,又强调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党中央和国家制定了“三位一体”的扶贫政策,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多元主体协同动员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主体组织支撑与保障。
三、协同共治科学化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结构支撑
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与中国特色的贫困治理具有内在结构和路径的一致性,党着力于推进共同富裕工作具体化与制度化。中国特色的“以党和政府为导向”的贫困治理模式,是以“政府-社会-市场”“三元共治”为基础,是以“专业”“产业”和“社会”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模式。中国特色的贫困治理,在贫困标准的制定、贫困人口的认识、贫困资金的安排、贫困退出的审核、贫困效果的评价等几个环节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社会扶贫强调的是专业、有针对性和全面性,通过定点扶贫、东西部合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与国家和市场形成互补的扶贫合力;在贫困治理中,市场的专业和高效体现出了它的优越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打破贫困地区与开放市场之间的贸易障碍,实现两者的互动、互联、互通,从而激活贫困地区的资源,带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形成“洼地效应”。而中国特色的“国家统筹-省级负责-市县负责”的“一把手负责,五级书记负责”的“五级书记负责”的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结构与路径支撑。从中央的大政方针和顶层的规划设计,到省级负总责,细化政策,形成方案,承上启下,及时传达,市县落实,落实各项措施,形成了一个由省、市、县、村五级层层落实的治理模式,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政府间梯度协作和协同治理的体制,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结构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 冯玉丽)